石門水庫增設取水工工程

按桃園縣龍潭鄉「石門水庫」之原設計功能,係以農業灌溉用水為主,如今經過時代的演變,「民生用水」已成為水庫最重要之運用標的。

施工期間

1997/12-2003/04

工程造價

11億500萬元

工程介紹與特色

其他補充

豎井因緊鄰水庫,開挖遭遇異常湧水特殊困難,開挖至EL.240.5時即遭遇大量湧水,其湧水量最大為5,300L/min,而且於高程EL.234時湧水量己大到無法繼續往下開挖,經採用環狀隔幕灌漿(水泥系),成功解決湧水問題。

分層取水工工程在98年12月全部完工,並於98年莫拉克颱風期間發揮供水功能,颱風豐沛雨量,讓水庫原水濁度升高,北水局啟動分層取水工取水,根據北水局表示,採用分層取水工供應,原水濁度大約在一千度左右,為淨水廠能處理之範圍,不會影響到民生用水。本工程如期完成對臺北縣及大桃園地區民生用水問題永久解決,且上、中、下層取水功能可有效解決枯水期用水以及颱風來襲原水濁度過高淨水廠無法處理、臨時取水困難等問題,效益極大。

未來一旦遇有颱風來襲,原水濁度升高時,都可採用這套分層取水工取水供應,每天供應水量約140萬噸,足以供應整個臺北縣及大桃園地區用水。